萩原电气集团企业行动宪章

2005年12月制定

萩原电气集团通过完善的事业活动提高企业收益,并力求实现充满活力的发展和对社会的回报。为此,除了遵守相关法律,在作为优良企业市民努力贡献社会的同时,萩原电气也将为取得顾客、股东和投资人、合作伙伴、员工、地区社会等所有相关人员的信任、提高企业价值而积极行动。

1.使顾客满意

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有用的产品、商品和服务,使顾客满意、取得信任。

2.挑战精神

日复一日精心钻研,针对新课题发挥创意、仔细斟酌,不惧失败、勇于挑战。

3.公正的企业活动

基于法律、社会规范和社会良知实施企业活动,坚决不与影响社会秩序和企业健全活动的任何个人或团体发生任何关系。

4.妥当的会计处理

对于所有的财务和会计处理,遵守相关法律和公司内部规定,彻底排除不透明的金钱出入,同时努力完善公司内部审计体制,实施正确且公正的会计处理。

5.公开企业信息

妥当管理并公正、适时公开企业信息,提高企业活动的透明性。

6.保护地球环境

通过所有的企业活动,致力于保护地球环境,积极为可持续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7.社会贡献及与地区的协调

通过企业活动贡献社会的同时,力求实现与地区社会的紧密合作和协调,成为优良企业市民。

8.尊重人权

尊重每个人的多样性、人格和个性,不因种族、性别等因素进行歧视或侵害人权的行为。不允许使用童工、强制劳动。

9.尊重员工

尊重员工的人格和个性,实现轻松舒适且充实的工作环境。

10.信息资产等的管理

正确认知并公正使用自身以及他人的知识产权和权利。合理管理包含个人信息、顾客信息和商业机密在内的信息资产。

11.本宪章的周知、贯彻和问题的处理

力求使以经营管理层为首的各组织的负责人认识到:本宪章精神的实现对于萩原电气集团的运营、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并率先以身作则,完善公司内部体制,同时向相关人员贯彻落实。发生违反本宪章的重大问题时,经营管理层亲自解决问题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并且,对包含自己在内的相关人员进行严厉、公正的处分。